首頁 > 法律新訊 > 法律專欄 > 佔用他人停車位可能有什麼責任?
感謝TVBS記者採訪
監理站土地遭人佔用停車,佔用者刑事上可能涉及刑法第320條第2項的竊佔罪,監理所亦可以依照民法179條、第767條向佔用者請求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,並請其騰空返還土地。
新聞連結:https://news.ebc.net.tw/news/society/4487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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