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法律新訊 > 法律專欄 > 佔用他人停車位可能有什麼責任?
感謝TVBS記者採訪
監理站土地遭人佔用停車,佔用者刑事上可能涉及刑法第320條第2項的竊佔罪,監理所亦可以依照民法179條、第767條向佔用者請求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,並請其騰空返還土地。
新聞連結:https://news.ebc.net.tw/news/society/448747
#大任國際法律事務所 #陳建宏律師
合資購買彩券中獎,要怎麼不讓國稅局認定是贈與?
Q.用身體擋住違停車輛,不讓違停的人離開,會不會有刑罰強制罪的問題?
什麼是訴訟參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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