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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身體擋住違停車輛,不讓人離開的行為,已侵害到他人的行動自由,而且若是為了檢舉違停的情況,尚有其他較小侵害的手段,比如用拍照或錄影存證,因此,是有可能構成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。
在夜市散佈他人欠錢不還的文字或訊息,除了可能涉及到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的問題外,同時還可能涉及到刑法第310條的加重誹謗罪,雖然欠錢不還的事實可能是真的,但因為涉及到私德,與公益無關,所以沒有同法第3項阻卻違法事由的適用。
嘉義一名A女購買房地後,發現部分土地供通行使用,且鄰居B男的屋簷、雨遮占用她的土地4.57平方公尺(約1.38坪),因此向B男及開具巷道證明的村長、村民等人請求連帶賠償其土地損失、租金、慰撫金等共1180萬元,最後嘉義地院判決B男應拆除土地上方屋簷、雨遮,並每月賠償29元直至拆除為止【註1
近日知名藝人A突然過世,除了不捨外,A所遺留之遺產如何分配也引起眾人之關注,配偶B也稱要將其所分配之遺產全部給藝人A之母親,另藝人A有一前夫C,由於其有脫序之行為,兩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由誰行使亦成為重點【註1】。
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已有一段時日,也有數件刑事案件依照國民法官制度審判,但國民法官制度如何運作,誰有資格擔任國民法官,對於某些民眾來說仍是霧裡看花。【註1】。
日前有8名網友透過網路相約去爬山,預計113年12月28日從南橫南一段入山,30日下山,但其中一名A女因為高山症發作,無法再前進,因此其餘7名團員把食物、水留下,逕自下山後再報案請求協助,之後經搜救隊搜救,成功救出A女,A女也表示她並沒有被其他團員丟包,她留在山上是經過大家協議的【註1】。
南韓總統於113年12月3日表示為剷除親北勢力、維護自由憲政程序,緊急宣布戒嚴,引起國際社會大眾之關注,雖此次戒嚴在6小時後經國會投票而畫下句點,但南韓總統此番行為仍造成南韓社會與經濟之影響,因此已遭國會於113年12月14日彈劾通過,尚待南韓憲法法庭裁決【註1】。
日前由網紅A及網紅B參與的拳擊比賽,雖然過程中有許多爭議,但也算順利落幕。拳擊比賽過程中,難免會造成對手受傷,除了拳擊比賽外,其他運動競技亦可能有造成對手受傷之風險,如果於運動競技中因對手緣故受傷,是否能提起傷害告訴?【註1】如果像電影霍元甲決鬥前簽立生死狀言明:「生死兩不追究」,是不是在決鬥中不小心使對手死亡就沒有責任?
最簡單方式就是白紙黑字的訂立契約,把合資項目、金額、時間、地點,以及如何分配寫清楚。如果沒有訂立契約,但是有line或是e-mail對話紀錄要寫到以上事項也都可以,或是用錄影方式講明合資項目、金額、時間、地點,以及如何分配的方式,也可以證明是合資,不過還是以簽立契約的方式最簡單,也最清楚的能可以呈現給國稅局看。
日前爆出臺中市某國小因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攻擊老師,老師隔日報警後,警察進入校園將攻擊老師之學生帶走之事情,引發社會大眾對於老師、警察所為是否有瑕疵,及警察是否能進入校園等問題之關注【註1】。
正當大家高興慶祝台灣奪得棒球12強冠軍時,有一位健身網紅A突然自爆自己年輕時曾經做過球版地下簽賭組頭,引起社會大眾關注,檢察官近日也將其列為被告候傳。【註1】
近日鬧得沸沸揚揚的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署長,因其於處理公務過程,有說話音量咆哮、情緒控管不佳、LINE 傳訊不當指揮監督、過度要求行為,造成內部一名職員輕生之霸凌案 , 再次引起國人對職場霸凌的關注【註1】。